說是為了辦身分證,或是為了買電腦螢幕,
只是些冠冕堂皇的藉口;
其實沒什麼特別的理由,就只是想回家,
理由不過是些正當化的藉口。

不是因為特別思念誰,
相聚的時間裡也沒從事任何特別的活動,
就是想聚聚,
成為家中隱形份子已經好久,
不知不覺,情感像是痲痹了,
要不是在斗六的不甚如意,
或許還在繼續消失。

離開斗六像是一種特別的儀式,
說明暫別此地的輕鬆愉悅,
明知這世間總有高過這小鎮的苦,
卻還是習慣逃避,
假借放鬆之名,
去外地尋找桃花源。

回家,
是每個異鄉學子/遊子所共同期待的一件多麼重要的事!
至少可以脫離寄人籬下的奇怪感受,
或是一個人的孤獨寂寞、徬徨無助。
這是大眾化的說法,
其實,回家,
哪需要什麼理由!
說走就走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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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vonne.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